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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慢性病门诊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 14:23:49 浏览:18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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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收费室:

    一、临床医生在给慢性病人开药时要问明并确认申请批准的慢性病病名,治疗该病的用药应单独处方,同时治疗其它病的用药另行处方。

二、收费室人员要确认处方诊断与申请批准的慢性病名一致时方可办理即时结报。

三、非批准的慢性以外的其它疾病治疗用药不予报销。违反规定被县合管办查处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太湖县中医院

 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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