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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2012-12-20 22:07:53 浏览:62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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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政府文件

 

太政发〔201218

──────────────────────────────

关于印发太湖县“十二五”卫生事业

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太湖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21212

 

 

太湖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促进国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对保障全县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安徽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太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是全县卫生事业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工作更加重视,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期盼热度增强,全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争取各类卫生项目及资金5130万元,启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住院楼建设,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2所、村卫生室174个。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能力提高。“十一五”期末,全县有医疗机构276所。由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31所,其中县直医疗机构3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所),乡镇卫生院15所(其中中心乡镇卫生院7所),卫生分院13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血防站、县疾控中心、县卫生技术进修学校设立的门诊部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所;行政村卫生室174所;居委会卫生室、站17所;厂(矿)、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10所;民营专科医院1所;私人诊所30

卫生投入增加,资源结构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县卫生财政拨款达36596万元,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开始改善。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经费和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工资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在职职工工资财政补助比例逐年增加。以2010年全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契机,在省核定的编制内,通过全员竞聘方式上岗后的人员实行财政全额供给,彻底打破了过去“以药养医”的机制,妥善解决了诸多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遗留问题。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由8079万元增加到12533万元,增长近55%;万元以上设备由178台增加到252台;房屋面积由9.3万平方米增加到10.1万平方米,增长8.6%。全县卫生机构病床数744张,千人均1.51张;卫生人员1111人,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0.97,千人均注册护士0.69人。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投资600万元,完成了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国债建设项目、妇幼保健所住院大楼建设项目。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以县疾病控制中心为主、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覆盖县乡两级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指挥网络体系。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太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专家库,每年县财政都安排5万元物资储备专项资金,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物资保障。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先后组织开展了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对各种自然灾害成功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加强艾滋病防治,建立了初筛实验室并开展了HIV检测,接受了省级验收与考评,对实验室及工作人员开展了培训,对乡镇一级进行了师资培训,开展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对高危人群采样进行HIV检测。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累计治疗患者1761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0%以上,保持无脊灰状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5年来查螺 2808万平方米,灭螺482.5万平方米,查病5.89万人次,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治282人。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推进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创建活动,先后命名了35个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和16个县级卫生村,并择优向省、市进行了申报,验收通过了9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6个市级卫生村、1个省级卫生村,其中弥陀镇界岭村被命名为“安徽省卫生村”。农村自来水受益率达73.82%,卫生厕所普及率67.26%,无害化厕所普及率49.56%

妇幼保健工作取得新进步。2006年相比,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75%增长到93.0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88.86%增长到99.69%。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十一五”期间共救助12920人,发放补助金额255.7万元。婴儿死亡率由“十一五”初期的11.99‰降低到现在的7.06‰。全县15所建制乡镇卫生院均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自2009年初开始启动,到201012月底共有1997对新婚夫妇参加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全年免费婚检任务数的18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7年启动实施以来,截止“十一五”末,累计筹集新农合基金18547.33万元,共补偿参合农民839439人次,兑付补偿金17482.47万元。一是参合率稳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2007年参合率为82.44%20082009年均在90%以上,2010年参合率达95.54%。二是筹资标准逐步提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7年的5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0元。三是补偿待遇显著提高,病人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从2007年的40.22%提高到2010年的49.03%。四是受益面逐年扩大,农民居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住院受益率由2007年的2.16%提高到2010年的4.93%

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将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开展了以公共场所、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监督管理、医疗市场整顿工作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工作。五年来,共实施各类卫生行政处罚183起,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办件8516件,均严格按程序操作,无一例乱发证现象发生。顺利完成了食品卫生监管职能的交接工作。历年来,在全市卫生监督综合排名位次靠前。

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支持中医院建设,积极争取中医中药建设项目。100%的乡镇卫生院均设有中药房或中、西药房,开设有中医科;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简便的中医药服务。实施了“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资金规模30万元,重点添置了中医院针灸康复科诊疗设备,加强了人员培训和单病种质量管理与规范,加速了中医特色科室建设和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投资300万元,建成了晋熙镇(老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10年底,先后为15万居民免费建立了健康档案。

卫生人才队伍有所充实。5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卫生队伍建设,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吸引人才充实到卫生队伍。一是制定了灵活的人才准入政策,每年拿出专项指标,用于招聘医学类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卫生系统工作(本科生实行双向选择,专科生实行公开招考),对新招聘人员直接落实编制和工资。5年共公开招聘人员165名,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97人,乡镇卫生院78人。二是注重管理人才的选拔和任用,采取民主推荐等方式选拔乡镇卫生院院长,并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三是对乡镇卫生院经费供给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改变了财政包干体制,实行按实有在编人员供给的动态管理,建立卫生投入稳定的增长机制。       

(二)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发展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卫生发展、特别是农村和社区卫生滞后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县卫生事业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更加繁重。

公共卫生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受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生态环境改变等多种因素影响,加快了疾病流行模式的转变,肝炎、结核病、性病等传统传染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甲型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的传染病出现;随着工业化、现代化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妨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与此同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卫生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处置能力不足,监督执法力量薄弱,人才队伍建设和长效保障机制等问题急需解决。?

农村卫生发展滞后。农村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不强,城乡医疗卫生差距较大。村卫生室发展不均衡,有的村室办医条件十分简陋;乡(镇)、村医疗卫生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17.5%;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卫生系统人员缺编严重。尤其是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基本上是80年代末定的编,多年来未根据需要进行有效调整。二是卫技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方面,职称结构不合理。初级比例偏大,高级明显太少。另一方面,专业结构不合理。高学历少、低学历偏多。三是卫技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由于缺编,人员不足,常是一人多岗,造成工作量繁重,也使单位无法正常派员到上级机构进修培训,加上待遇偏低,人才流失较为严重。

医疗卫生执业环境面临严峻考验。当前,我县“医闹”事件增多、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执业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如何使医疗纠纷回归到依法处置的途径,是我们亟待探讨和破解的现实课题。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依靠科技与人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城乡卫生事业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太湖加快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职责。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2、坚持社会效益至上。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至上,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决纠正只讲经济收益不顾群众利益的违背宗旨行为,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种违法行为。

3、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与创新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切实加强对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长远、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实践,推动发展,努力在体制上、机制上、技术上、工作上改革创新。

4、坚持科学统筹发展。以满足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处理好农村卫生与城市卫生的关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关系、规模与内涵的关系、中医和西医的关系、发展与监管的关系,确保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5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优先得到满足,就医费用负担有效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反映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及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基本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逐步缓解看病贵问题。

——基本建立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协调互动、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

——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所有城乡居民提供,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努力实现消除麻疹和疟疾的目标。

——中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继承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县中医院顺利完成整体搬迁建设任务。

——卫生人才总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才素质明显提高,卫生人才配置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分布趋于合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人才短缺的局面得到改善。

1  “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2015

主要指标

 

健康

状况

人均预期寿命(岁)

提高0.5

婴儿死亡率(‰)

9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20

工作指标

 

疾病

预防

控制

传染病报告率(%

98

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人)

1600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人)

85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6

血吸虫病防治

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50

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

35

总体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80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

60

爱国

卫生

卫生厕所普及率(%

70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乡镇覆盖率(%

100

妇幼

卫生

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

85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9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85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60

卫生

监督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例(%

80

城乡较大规模集中式供水现场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

90

医疗

保障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

9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元)

360

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水平(%

80

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水平(%

60

新农合基金支付水平(%

60

卫生

资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5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8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1.2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3.5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镇人口(%

10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核定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支出,将其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加快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县直两院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二)继续发展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费用支付比例。做好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水平的衔接,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继续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建立长期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的差距,为实现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奠定基础。扩大大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补偿的病种范围。“十二五”期间,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建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便民服务中心,加强新农合经办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巩固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救助对象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规范基金管理,控制基金累计结余率,提高基金使用效果,确保基金安全。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疾病临床路径管理,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三)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使用和监测等制度;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医药集中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招标选择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做好基本药物应急储备。组织学习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指导和监管,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血防、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素质、卫生应急能力和危机管理水平。

 

2  公共卫生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和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标准改造配置卫生应急保障和实验室用房及设备;实施县疾控中心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加强血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对血防机构进行建设和改造。

2.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启动和完成卫生监督所能力建设项目,完善相应执法设备和执法车辆配备。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县、乡、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并配备必要监测设备。

4.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县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和承担职业病防治任务的县疾控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相应设备。

5.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县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建设,配备相应专业设备。

6.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按照等级标准,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建成县妇幼卫生中心大楼。

7.新农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新农合机构能力建设,建成便民服务中心。

8.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相应设备,开展健康教育资料库建设。

9.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成1所县级医疗救援基地;实施县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2、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总体上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急救体系,重点强化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鼓励中心卫生院开设特色专科,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为乡镇卫生院职工建设生活周转房。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建设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卫生院能力建设:支持15所卫生院开展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配置诊疗工作设备,为中心卫生院、较大规模的镇卫生院配备C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等设备。

2.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在弥陀、寺前设立急救站,装备基本急救设备和急救车。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通过新建、购买、划拨等形式,加快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3、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利用、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调整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城乡互动、分工协作的分级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县医院儿科建设。加强急救体系建设,重点提高乡镇急救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

 

4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县医院住院大楼和整体迁建科学规划、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徐桥镇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徐桥等卫生院升格为二级医院项目。

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开展县级医院重点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3.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医院儿科建设,强化儿童医疗救治能力。

4.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依托晋熙镇卫生院,建成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4、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内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五)全面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

1、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覆盖面,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国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2、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信息系统,提高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的能力。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疟疾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项目,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扩大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切实落实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控策略,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居民血吸虫感染率控制在1%以内;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现年度结核病防治“维持D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70%以上、治愈率达85%以上”的三大目标;开展休止期人群服药和流行期扩大治疗,控制并逐年降低疟疾疫情;严密防控输入性恶性疟疫情。

免疫规划。加强免疫规划工作,保持较高的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率水平;乙肝发病率和表面抗原携带率进一步下降;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控制在较低水平,丙类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继续加强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口腔卫生工作;加强慢性病和死因监测,适应人群疾病谱的变化,提高对心脑血管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水平。

3、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执法。针对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大力开展执法监督;积极探索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工作;加大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食品安全协调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职业病防治。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和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预警,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做好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加强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在重大灾害造成交通、通讯、能源中断等极端条件下快速反应、医疗救援能力,强化卫生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5、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太湖县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太湖县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推广适宜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技术、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享有良好免费的基本保健服务,加大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力度,启动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继续实施“降消”等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强化对流动、留守、孤残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6、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防控传染性疾病。大力推进城乡卫生创建活动,到“十二五”末,创建市级卫生乡()1个,省级卫生村1个、卫生先进单位1个。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技术培训和指导,力争自来水受益人口普及率达到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落实饮用水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7、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加强控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全面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系统禁烟措施。

(六)有效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继续推进“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提升服务能力,基本形成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需求相适应的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功能明确、层次清晰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县中医院完成整体搬迁,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万人口中医床位数、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在全省位次有明显上升;普及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治。

(七)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制定和实施太湖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中医药、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培养体系,使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上升,人才结构与分布进一步优化,人才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趋于完善。

2、加强人才引进、招聘和储备。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公开招聘执业医师、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大人才招聘力度,逐年增加卫技人员招聘工作指标,“十二五”期间计划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500名;每年核定编制计划后,在年初由编办、人社、监察、卫生等部门采取单独组织招聘考试的方式,吸纳优秀毕业生来我县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组织开展护理、药师、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师、卫生财务等紧缺专门人才培训,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的转岗培训工作,开展新招聘的临床专业(含中医)专业毕业生上岗前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培养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全科医生;继续开展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下派上挂”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一年的相关规定,制定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和项目培训管理办法,每年安排4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5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 公开招聘(募)卫生人才,每年招聘医学院校毕业100名。

2.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一年的相关规定:每年安排20人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

3.选送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赴上级医院进修:每年选送20人到上级医院进修。

4.加强项目培训:每年组织200人次参加项目培训。

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开展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鼓励多元化筹资开展规范化培训。到2015年,培训人数达到70人,其中政府支持的培训人数达到35人。

全科医生培养项目:开展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进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力争到201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同时参照全科岗位培训要求,结合乡村医生实际,为每个村卫生室培养1名全科医生或具有全科素质的乡村医生。

提升基层在岗医生的学历层次项目:继续做好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教育,进一步拓展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符合条件后参加相应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后按程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基层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项目:完善基层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继续推进“双千工程”,开展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修培训,建立乡村医生定期进修和培训制度。

 4、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和健康教育等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探索建立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通过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对医学生毕业生、在岗人员进行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八)大力推进卫生事业信息化建设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整合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系统资源,建成县级数据中心,实现与省、市二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统一信息标准,保障信息安全,加快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推广居民健康卡的使用。

6 大力推进卫生事业信息化建设

 

1.建成县卫生信息综合服务中心。

2.加强县级机房软硬件建设,建成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规划、统筹协调,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把卫生规划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重要卫生指标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设置,加强医院新技术和新设备准入管理;统筹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做到防治结合。加强卫生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采取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施。

(二)深化改革,创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完善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保证公益性质。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医疗机构,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机构、综合医疗、专科医院的职责范围,逐步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卫生服务功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行以聘用制、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院(所、站)长负责制,改进管理者选拔任用办法和管理方式,制定任职业绩评价标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和支持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向下延伸服务。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健全城乡卫生监督体系。

(三)加大投入,多方筹资,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落实补助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确保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逐步加大卫生扶贫力度。同时,实现卫生投入多元化,吸纳社会资金发展二级以上综合性民营医院或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政府主要集中财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并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调整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入,落实对卫生事业发展优惠政策。

(四)完善举措,严格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卫生事业的引导和管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准入和运行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实行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构,完善医患沟通和患者投诉反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

(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转变职能,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责任。加强卫生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发展、管理、统筹、协调卫生事业的能力,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来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乡镇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卫生工作目标的实现。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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