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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卫生系统“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0 21:59:36 浏览:38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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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卫生系统“服务标兵”评选

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县卫生系统“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太 湖 县 卫 生 局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16

 

 

 

抄送:市卫生局、人社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卫生系统“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为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充分展示全县卫生系统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组织开展 “服务标兵”评选活动,从今年起,每三年开展一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改革发展大局,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弘扬医德医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目的,进一步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卫生人才队伍,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

(二)坚持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引导性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

县直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评选名额
  全县共10名。
  
五、评选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

3、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4、热爱本职工作,把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神圣的使命;

5、把病人至上、服务至上作为自己的天职;

6、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无私奉献,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业务技术精

1、精通业务,技术精湛,年度内无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或重大工作过失;

2、对常见病、疑难病有一定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或对所从事的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经验;

3、工作业绩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深得服务对象和同行的信任和认可。
  (三)工作作风良

1、严守职业规范,尊重科学、诚实守信、遵守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2、模范遵守卫生部“八项职业纪律”,自觉抵制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态度和蔼,服务周到,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善于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

(四)服务质量优

1、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尊重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对象、方便服务对象;

3、社会形象好,无社会投诉现象。
  
六、评选表彰
  (一)方式
  1、各单位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标准,在本单位开展争创和评选活动。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太湖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太卫〔201185号)文件有
关规定,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工作要与 “三好一满意”等活动有机结合产生单位“服务标兵”。

2、各单位推荐上报“服务标兵”推选名额:县人民医院3名,县中医院2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各推荐1名。

3、县卫生局、人社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卫生信息网公示,并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每届评选出10名“服务标兵”。

(二)方法

1、各单位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采取民主推荐、逐级产生的方法。

2、广泛听取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推荐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表彰

对评选出的“服务标兵” 在全县年度卫生工作会议上  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评选活动是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卫生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和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新时期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树立良好卫生行业形象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评选过程成为深入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大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的过程。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近几年来卫生改革发展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发生的新变化,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本单位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等先进典型的事迹,让广大职工和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三)突出评选重点。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开展评选活动,确保评选质量,着重推选职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学得到、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德技双馨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要把评选重点放在医疗卫生一线医疗卫生人员,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的过程,达到职工自我教育的目的,确保活动富有成效。
   
附件:县卫生系统“服务标兵”评选推荐表

 

            生系统“服务标兵”评选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相片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专业特长  
工作单位、科室  
个人
简历
 
主要
事迹
 
单位
推荐
意见
 
评审小组
意见
 
备注:1.主要事迹材料约2000字左右,请另附;
      2.本表一式三份;
      3.各单位在评选年度的12月底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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