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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2012年各县(市)、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2-12-07 09:03:58 浏览:21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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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各县(市)、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任务

指 标

具 体 要 求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0分)

1.进一步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体制和运行机制(医改办)

1.健全乡镇卫生院运行补偿机制。认真核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支出,并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乡镇卫生院业务收支结余,统筹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和业务发展以及化解改革前除长期债务以外的各类流动负债等;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人员按均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2.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探索按岗定酬、按业绩取酬、拉开档次、考核指标明了、简便、易行的绩效考核执行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比重达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支结余中应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单位负责人及成绩突出的职工。

3.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及管理。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村医准入及退出机制,落实村卫生室补偿政策,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探索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化解办法;强化村卫生室监管职责,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卫生室服务能力与合理用药水平。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规范服务行为。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门诊/住院人次明显增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显著降低。

5.做好政府医改投入监测报表工作。及时掌握县(市、区)级财政医改投入水平,报送《政府医改投入监测报表》及时率达到100%,数据误差率少于10%

2.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政股、县直两院)

1.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推进望江县医院做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进一步完善推广公立医院便民惠民措施,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

3.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和同级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

 

3.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医政股)

制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高水平专科医院,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

二、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8分)

巩固提高新农合制度

(新农合)

1.扩大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巩固并扩大住院按病种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范围,提高重大疾病保障待遇;所辖县(市、区)均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绩效考核”管理机制。

2.巩固完善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定点覆盖辖区内符合定点条件的实行一体化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普通门诊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40%以上。

3.完善利用新农合信息网络系统。辖区内100%公立医疗机构实现网络即时结报;实行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及增长幅度、病种结构、次均住院费用及其上涨情况等信息季度通报制度。

4.继续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对辖区内住院人次超常增多、病种结构异常、费用涨幅过大的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控。所辖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上涨幅度均不得超过10%

5.巩固完善即时结报。保证网络畅通;在线配合情况满意;参合人口基础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6.继续加强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乡镇派驻人员编制全面落实、人员招考到岗。所有县(市、区)参合农民持IC卡(含二代身份证)就诊、刷卡报销。

三、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8分)

1.加快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财务股)

1.辖区内20092010年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期完成。

2.辖区内2011年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3.辖区内2012年安排的基建项目在投资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

2.加强卫生项目管理(财务股)

1.完成中央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估并及时上报结果。

2监测报表上报及时率达100%,数据准确,无空项、缺项。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财务股)

1.完成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基建、设备、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年度任务。

2.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年度任务。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项目和执法装备建设项目并及时投入使用。

4.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完成中央扩大内需县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农村急救体系、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基层儿科医师培训、市级急救中心等项目建设年度任务。(财务股)

2.强化中心卫生院服务功能。加强骨干人才及专科建设,住院人次、门诊人次较2011年有明显增加。(财务股)

3.完成2011年国家扩大内需安排的中心卫生院加强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其服务条件。(财务股)

4.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试点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医政股)

5.按照《安徽省2011年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人员培训任务。(防保股)

6.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行全科医生团队责任制服务,6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家庭责任医师团队,为所服务人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防保股)

四、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0分)

 

 

 

 

 

 

 

 

 

 

 

 

 

 

 

 

 

 

 

 

 

 

 

1.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防保股、疾控中心、保健所)

1.分别创建1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乡镇和示范社区。

2.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60%以上。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0%75%90%以上。

4.高血压病人、糖尿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达45%50%65%以上。

5.发现的重型精神病人均纳入规范管理。

6.健康教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7.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

2.继续抓好重大疾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疾控中心)

1.辖区内年度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人数在国家项目任务数基础上增加10%;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率达80%以上;组织开展大型艾滋病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辖区内2级以上医疗机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完毕并正常运转;完成母婴阻断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年度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任务。

2.实现年度结核病防治“三大目标”;县(市)指定单位开展结核杆菌药敏试验和结核杆菌培养试验;完成年度贫困结核病患者医疗救治任务。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管理新模式。

3.完成消除麻疹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脊灰野病毒输入传播防控措施。

4.巩固扩大疟疾防治成果,按《安庆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实施方案》(宜卫疾控[2010]239号)要求,实现年度控制目标。

5.继续做好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完成《安徽省消除麻风危害规划》、《梅毒规划》年度工作任务。

6. 6月底前,怀宁县、望江县、宜秀区完成省级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其它县(市、区)完成市级慢病合防治示范区创建申工作

7.完成年度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任务。

8.以县(市、区)为单位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不发生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

3.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防保股)

1.完成农村生育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

2.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年度任务。

4.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防保股)

1.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处置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卫生救援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专门的卫生应急管理科室。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有专门的卫生应急工作管理科室,乡镇、街道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规范有序,职能定位明确,做到“五定”即: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定经费、定制度。

3.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国家和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4.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完成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任务。

5.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健所)

1.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补助政策,完成年度补助任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2.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婚检率达70%以上。

6.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保股)

1.积极创建卫生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组织开展省、市级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复审。

2.做好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改厕项目效益评价及相关项目工作。

3.继续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4.开展病媒生物防控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的防控、监测、培训和检查评比活动。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相关宣传活动。

7.继续加大控烟力度(防保股)

继续贯彻落实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决定,组织开展“5.31”世界无烟日控烟履约宣传活动。

五、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分)

(医政股)

1.规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机制。

2.按照规定比例采购使用基本药物、补充药品、限价药品和增配药品。

3.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培训和监测评价,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4.和财政部门加强沟通,使用结算系统,实现药款结算网上监管。

5.加强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规定。

6.指导公立医院建立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工作机制。

六、切实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和科教建设(8分)

1.实施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人事股)

1.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落实并完成专科方向和全科方向规范化培训计划任务。

2.各地按照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2.切实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股)

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相关政策,推进全科医生培训制度建立,确保城市每万居民有1-2名合格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2.统一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要求落实相关招聘人员培训任务。

3.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4.组织参加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

5.按时落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按照转岗培训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6.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将医改重大培训项目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疾控中心)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备案、菌毒种转运等的重点环节管理,确保无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10分)

1.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安办)

1.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2.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食品放心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3.加强信息收集及综合分析,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4.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5.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与演练,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6.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2.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卫生监督所)

1.实施好国家卫生监督协管项目。100%的县区要建立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专职卫生监督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少于1次。

2.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

3.全面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卫生监督所)

1.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监管。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对职业卫生体检、诊断等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2.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大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的监督检查力度。

4.继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

5.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本级稽查不少于2次,层级稽查不少于1次。

6.认真组织实施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和卫监行动。

4.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文化建设(卫生监督所)

1.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服务相对人满意度≥85%

2.开展卫生监督知识竞赛和技能比赛等文化活动。

八、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工作

7分)

1.贯彻中医药扶持政策(中医院)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2.中医药事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年度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在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中,落实倾斜政策,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

2.中医药医改任务(中医院)

1.积极参与公立县级中医医院改革试点,探索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医院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2.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卫生厅《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

3.农村和社区中医药

工作(医政股)

1.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能力建设,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中医科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逐步达到标准化中医科;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

4.三名工程(中医院)

1.争创示范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

5.中医机构内涵建设(中医院)

1.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群众提供安全、质优、价廉、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2.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评估,指导医院创建等级中医院,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3.加强中医医院行业监管,建立中医医院督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内中医医院的考核评估工作。

6.项目管理(中医院)

1.按时完成县级中医医院基本建设任务,并按月上报项目执行进度。

2.按时完成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并按季度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3.按照省级中医专项经费项目管理要求,完成省级项目执行和监管工作。

九、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行业作风建设(18分)

1.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医政股)

 

1.继续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2.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

3.继续开展医师护士定期考核,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

4.对辖区内医疗广告进行日常监测,按规定每季度上报。

5.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项检查。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及时查处院内感染事件,全面推广目标性监测,以提高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水平。

6.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调处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2.加强血液安全监管(县医院、卫生监督所)

 

1.做好自愿、固定、低危无偿献血者招募工作,血液采集总量比上年增加5%。自愿无偿献血比例100%,固定献血者比例≥50%,城市居民无偿献血知晓率85%以上。

2.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进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规范化建设,采供血督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少于4次。违法采供血行为及时查处率100%

十、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加速推进卫生信息化(5分)

扎实做好卫生信息化普及推广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提供经费保障,开展业务培训。(医政股)

2.完成国家卫生信息化试点项目建设。建设目标达到卫生部项目管理方案、技术方案和省卫生厅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并通过省、部级验收。(医政股)

3.按照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线处理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业务,建成动态互联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开放的健康门户网站,并与医保、物价和医改监测等系统有效衔接。(财务股)

4.建设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省、市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妇幼卫生信息互联互通。(防保股)

5.信息安全保障。贯彻落实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完成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定级、备案、整改和测评工作。贯彻落实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重要信息系统使用电子认证。

十一、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工作(10分)

1.加强对口支援等工作(人事股、防保股)

1.完成卫生下乡、对口支援、残疾人康复、防盲治盲等工作。

2.做好卫生规划和卫生法制建设(办公室、防保股)

1.制定本辖区内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抓好实施工作。

2.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工作。

3.严格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做好政务、事务、院务公开。

3.加强卫生统计和宣传工作(财务股、办公室)

1.完成国家综合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卫生部医改监测网络直报、安徽省基层医改网络直报和全省服务业网络直报工作任务,数据报送及时、完整、准确。

2.完善死因统计点居民病伤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完成死因统计年报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卫生统计执法检查和卫生统计人员专业培训工作。

4.积极报送卫生信息及在各级媒体发表反映卫生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稿件。

4.加强卫生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人事股、防保股)

1. 做好卫生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健全完善政风、行风、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无曝光事件。

4.加强值班工作,杜绝缺岗、漏岗现象。

5.做好财务、物价、医用大型设备管理工作(财务股)

1.做好新《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2.做好《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1版试行)》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的对接工作。

3.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十二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及配置规划控制数分解、配置工作,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初审工作,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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