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2 08:09:32 浏览:2752 次
【字体大小:

各科室:

请在117日前将本科室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人员名单报至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

根据市人社、卫生部门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今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从十一月上旬开始,具体工作仍由县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实施,现就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中级职称(含)及其以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安庆市卫生局批复我县今年的继续项目为:

1、脑血管疾病的诊治;

2、高血压的防治;

3、培养护理人员核心能力,促进护理人员专业发展;

4、血气分析与酸碱平衡;

5、白内障的诊断及治疗。

三、县直单位采取自学和集中授课或电化教学形式,乡镇卫生院仍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统一进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或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四、培训时间

今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从十一月上旬开始,十二月份结束。

五、培训费用: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位参训人员需缴纳培训费140元。

六、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严格按要求完成培训内容,同时认真填报《安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名册》。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是国家赋予本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一种途径,各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积极参加,同时也是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资审批、年度考核的必要条件之一。未获得有效的继教合格证者,不得晋升、聘任及评优。

 

 

 

 

太湖县卫生局                      中共太湖县委党校  

2012919                     2012年9月19                                       

抄送:县人社局

发:花库医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