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中医院关于2016年1-3月份新农合慢病结报工作的公告
各位新农合慢性病患者朋友:
一、自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我院在行政楼二楼医保农合办公室,受理2016年1月到3月份在我院就诊但尚未报销的新农合慢病发票。报销时需凭我院缴费的尚未报销的门诊发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存折复印件报销,非本院就诊的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正常上班时间。
二、自2016年4月1日起,凡在我院就诊的新农合慢病病人,就诊费用一律在各收费窗口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报销,未办理报销的责任自付。2016年5月份起,我院原则上不再对自费发票进行手工报销。
三、2015年11月及12月在我院就诊但尚未报销的慢性病门诊发票、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慢性病门诊发票仍由县合管中心统一受理补偿。
太湖县中医院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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