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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兜底惠民生

发布时间:2016-12-23 14:52:55 浏览:36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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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兜底惠民生

   “真的只需要付3000元钱就可以了?”虽然住院之前医生就已详细的给他说明了农村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政策,但刘畈乡的刘某某还是不相信的问了收费室工作人员。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刘某某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这是12月22日发生在太湖县中医院收费室窗口的一幕。十几天前刘某某因“腰椎骨折”到县中医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因是意外伤害,按以前的农合报销政策,除去农合基金报销后自己将还要自付1万余,这对于刘某某来说是一笔难以承受的负担。但在太湖县今年年底开始实行农村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政策后,刘某某属于贫困人口,出院时只需自付3000元,剩余7000余元费用由民政救助支付1800余元,政府兜底支付5500余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保障一兜底”政策即基本医保保障、大病保险保障、医疗救助保障和政府兜底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且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0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疗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为落实好“三保障一兜底”相关政策,太湖县中医院成立了专项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改造,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贫困人口出院时通过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进行即时结算。保障资金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真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汪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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