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
太湖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
中药配方颗粒,详见品种清单。
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必须是由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且纳入安徽省医保报销目录。
二、报名、资格预审
欢迎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单位前来报名洽谈。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委托配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章。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三、投标资料要求
报名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参加医院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投标资料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7日15:00前。
(一)配送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则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等资质文件复印件。
(二)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对投标代表授权书
(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已办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
(六)国家对该行业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七)报价单(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348258376@qq.com),请根据品种清单表单独报价。中药配方颗粒规格指每袋中药配方颗粒相当于中药饮片的克数,若所投规格与我院规格不同,请折算成我院相同规格再报价,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报价顺序必须按照品种清单的序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八)承诺函,投标单位需承诺短期内(三个月)配合我院消化原中药配方颗粒库存。
以上资料均加盖企业公章原章
四、医院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比选招标须由医院评审专家组根据投标公司资质、报价、服务能力等综合评审后确定一家中标单位,经医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医院将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廉洁合同。
五、其他事宜
(一) 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暂定三年,每年按规定接受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对其的考核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合同终止;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 中标企业需免费在医院建智能化药房(包括所有设备接口费用及负责机器维修保养等)。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太湖县中医院(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537号)药械科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3966935200
附件:太湖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目录
太湖县中医院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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