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卫生计生委作为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组成督察组对合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察。
督察先后到巢湖市、肥东县各两个乡镇。督察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解纵深推行河长制情况和全面建立湖长制情况,列入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2018年度河(湖)长制省级考核的专项行动开展和时序进度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和成效,了解存在突出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当前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听取有关工作建议意见。
督察期间,督察人员严格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意形象,对于督察内容一丝不苟,保质保量,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始终以提高政治站位、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开展督察工作,顺利完成任务,取得良好效果。(黄国民)
(转自安徽省卫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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