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山市卫生计生委加强监督力度, 着力规范处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
一是加强监督执法。2017年全市因医疗废物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17所,其中医院1所,基层医疗机构16所。共计罚款12.1万元。
二是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截止2018年3月底,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均与黄山市福昌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签订收集处置协议,由黄山市福昌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负责定期收集处置医疗废弃物,实现了医疗机构废物处置全覆盖。
三是集中收集全覆盖。截止4月底,全市各村卫生室和城市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均实现统一收集,集中销毁。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由负责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负责定期统一回收,由卫生院负责移交给集中收集单位;城市诊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医院定期回收,并移交给集中收集单位。(王莉 李莉)
(转自安徽省卫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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