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中医院医用冷藏箱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太湖县中医院拟询价采购医用冷藏箱2台,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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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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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冷藏箱 |
300L及以上 |
不限 |
2 |
台 |
11200元 |
三、技术要求
1、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2、先进的微电脑控制器,可精确控制温度。
3、温度大屏幕数字显示,观看方便,温度感应精度0.1℃。
4、中空钢化玻璃门,坚固耐用。
5、具有多重故障报警功能,高低温异常时发出报警。
四、质量保证:一年。
五、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2、具有通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要求:
安装调试:由厂家工程师免费安装调试。
八、采购项目内容体要求:
1、采购范围:上述内容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90%;另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如无质保和服务责任情况一次付清。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15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太湖县中医院或者医院指定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于2018年8月20日16时前递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企业的各类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的,须有相应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报价等内容,报价需低于最高限价);
(4)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5)自制技术参数偏离表(正偏离的参数请提供证明的文件),并标明响应参数相对应的标书页码;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国家规定不需注册的除外)
(8)相关参数证明文件
九、联系人:程科长
联系电话:0556-4185039
太湖县中医院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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