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正式出台《滁州市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暂行)》,对从事养老服务人员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等工作,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
该办法对国家认可的大中专院校护理或康复等专业、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两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毕业生,按照全日制本科以上4000元、大专3000元、中专2000元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非全日制按全日制标准80%比例发放。同时,对在该市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且目前仍从事该工作的,并对持有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养老护理员、护士、康复治疗(理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国家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从业人员,分别按照全日制本科以上10000元、大专8000元、中专4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非全日制按全日制标准80%比例兑现。(谢长华 王健)
(转自安徽省卫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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