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中医院2018年自主招聘执业医师公告
太湖县中医院因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执业医师。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精神病科;
招聘人数:执业医师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内(1978年10月24 日及以后出生);
(五)凡自愿长期在本院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县内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除外)均可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在招聘工作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县卫生计生委纪检部门、县医管办及社会的监督。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 10 月29日上午12:00 (正常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
2.报名地点:太湖县中医院人力资源科。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3.报名时现场提交《太湖县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在中医院网站下载(见附件);
4.报名费80元/人。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时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手机短信通知
笔试总分: 100分
笔试内容:医学三基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手机短信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以理论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名额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3.成绩合成
成绩合成按笔试、面试5:5的比例合成。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参加体检。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时,直接进行面试考核,直接进行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体检和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聘用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上述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太湖县中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医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工,否则不予录用。
3.被聘用人员须在我院最低服务3年。
五、待遇
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卫生计生委纪检部门、县医管办及社会的监督。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56-4185032
太湖县中医院
2018年10 月 24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