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中医院免洗手消毒凝胶竞争性谈判公告
太湖县中医院拟以竞争性谈判采购免洗手消毒凝胶一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限价:
名称 |
规格 |
年使用量 |
免洗手消毒凝胶 |
200ml--250ml |
约1000瓶 |
免洗手消毒凝胶 |
40ml左右 |
约200瓶 |
手消毒凝胶 |
1000ml |
约40袋 |
三、产品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其生产企业应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配套的取液器、自动给液器及挂篮应单独报价
四、质量保证:产品有效期内保证质量。
五、成交原则:
(一) 由使用科室代表盲评样品(样品分装在统一容器中),通过盲评的样品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价格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后,若发现第一成交候选人不能履行质量和服务承诺的话,取消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做为供应商。本项目不打包,可分项中标。
(二)若供应商在中标后不能按时履行质量和服务承诺,则一年内禁止其参与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及耗材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2、具有通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要求:
安装调试:由厂家工程师免费安装调试。
八、采购项目内容体要求:
1、采购范围:上述内容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付款方式:产品入库后3个月后付清货款。
3、交货时间: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15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太湖县中医院或者医院指定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于2018年12月5日15时前递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企业的各类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的,须有相应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产品有效证件
(6)产品样品(评标使用)
太湖县中医院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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