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秘〔2019〕3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减少患者看病难和慢病购药来回跑等问题,太湖县中医院及辖区成员单位将为慢病患者在乡镇就近购药提供便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范围
县中医院医共体所辖乡镇(天华、刘畈、大石、江塘、徐桥、城西)的农合慢性病且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患者
二、用药范围
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脑梗死、脑出血、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10种慢性疾病的治疗性药物。其他慢病患者用药信息也可登记,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药品逐步配备到位。
三、工作流程
(一)辖区内慢病患者整理好日常服用的慢病药品信息(如药盒、用法用量等);
(二)前往所在乡镇卫生院药房(或致电)登记药品信息;
(三)县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汇总辖区内各乡镇慢病用药目录,根据需要统一调拨至各乡镇卫生院药房;
(四)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慢病患者药品到院信息;
(五)辖区内慢病患者可在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开具处方并购药。
县中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办公室联系电话:4162417。
太湖县中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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