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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迅速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27 16:57:34 吴婷 浏览:42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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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通知》(宜医保办〔2019〕85号)文件精神,12月24日,县中医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医院班子成员、全体执业医师、各分院负责人和药事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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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12月23日全市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有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文件要求,对县中医院及各分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重要意义。二是精心组织,按照时间节点,12月27日起采购使用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使广大患者享受这项惠民好政策。三是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及时向患者解释说明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出现的用药调整情况,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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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相关知识:

1、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

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老百姓医疗保障水平,2019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 号)正式印发,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 11 个试点城市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简称“4+7”试点工作)。 “4+7”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为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2019 年 9 月 25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 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2、安庆市具体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27日。

3、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这么便宜,药效行吗?

药品是特殊商品,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都是由国家药监

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企生产,且通过国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在国家集中谈判的基础上通过带量采购获得的,虽然低价但是有效性、安全性有保障,可以替代原研药使用。

4、 这些药品价格这么低,企业能保障供应么?

国家药监局、工信部等部门将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与企业制定相关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将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供应。我省将对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临床供应。

5、慢性病患者原来的药一直用的很好,为什么要换药?

替换的这个药是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有效性、安全性和进口原研药一致,同时,国家药监部门对这些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实行严格的监督抽检,质量有保障。现在国家集中采购价格大幅下降,选择这类药能节省药费,同时降低医保支出,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6、换用了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效果不佳怎么办?

没有任何一个药物适合所有的患者,由于患者的个体差异,任何药物都有可能会出现一定比例的疗效不佳、效果不好或者发生不良反应的情况。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是通过国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与原研药物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是一致的, 所以在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方面也是一致的,如果出现疗效不佳或者不良反应,请尽快联系您的医生,听从医生建议是否更换治疗方案。

7、关于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保报销如何操作?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 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及时进行价格联动,相应调整支付标准。患者使用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 差异较大,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患者使用价格 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同一通用名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采购价不高于中选药品价格。

8、联盟地区(安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清单网上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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