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卫政法秘〔2015〕372号)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该季度6大类24项医疗服务信息。现将太湖县中医院2020年三季度医疗服务信息相关情况汇总公布,方便群众就医和社会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