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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规范慢性病结算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7 10:01:26 吴婷 浏览:31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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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经办管理,提高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月25日,县中医院医共体办公室到收费室宣传上级部门新的慢性病及特殊病结算要求,并详细讲解具体操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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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目录(试行)》通知要求,3月1日起,慢性病和特殊病门诊诊疗项目(检查、化验、医用材料、治疗)实行目录管理,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窗口结算时,录入的项目明细需要将检查(化验)项目单独进行结算,不可同时包含检查(化验)费用和其他项目费用。

医院收费业务员表示,将加强医保政策学习,严格落实慢性病和特殊病新的结算要求,并做好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周吕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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