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太湖县中医院人事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3、采购需求:太湖县中医院人事管理信息信息系统1套
4、合同履行期限: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部署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总额的90%,质保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1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收到采购人签发的投标邀请函。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太湖县中医院信息科(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537号)
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者邮寄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投标材料要求:(1)邀请招标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标的,需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装入投标材料内,原件单独放置以备现场核查。(3)报价表和系统技术参数响应表(加盖公章)。(4)按以上顺序密封装订成册(便于询价组现场拆封评审)。
3.本次项目的医院采购询价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收到投标材料后一律不退还投标人。
4.将根据投标人系统技术参数响应表全部响应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价相等时,则采取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现场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殷安楠
电 话:0556-4185032
太湖县中医院
2021 年11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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