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常怀知足之心、平常之心、进取之心和律己之心才能做到心有规矩行有尺和衡,才能不愧组织和人民的期望。
在待遇面前要保持知足之心。日子可以每天都过得一样,也可以每天都过得不一样。“事能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知足之心,是一种感恩之心、报答之心、奉献之心。作为纪检干部,要时时保持知足心,摒除不当不义之欲,对物质待遇多一些淡然,不攀比那些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享受待遇的事。
在名利面前要保持平常之心。作为纪检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坚守自己的道德标准和信念,不重名利,不计得失。要常持平常心,怀着感恩的心态做人做事。唯有如此,人生才会变得豁达淡定。
在事业面前要保持进取之心。事业是奉献社会的舞台,是践行宗旨的平台。我们要摒弃“小进即满、小成即安”的心态,始终在队伍的“中游”徘徊,缺乏党员的拼劲和闯劲。进取之心是纪检干部为党的事业奋斗的思想基础,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精神动力。
在纪律面前保持律己之心。《论语》中讲:“吾日三省吾身”,尤为纪检干部更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应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的胸怀,认真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醒醒脑、提提神,震撼思想洗礼灵魂。要把纪律规矩常记心中,做到不该去的就不去,不该拿的就不拿,不该沾的就不沾,不该玩的就不玩,不该做的就不做。
我们纪检干部,要常怀“四心”。“知足之心”当做感恩之心;让“平常之心”渡人生豁达;让“进取之心”干成事业;让“律己之心”洗礼灵魂。我们纪检干部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运用好“四心”渡他人之廉、之清、之风。(马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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