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我院拟采购使用皮肤科医用耗材一批,欢迎具备条件的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院内推介。
一、推介资格要求:
1、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销售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 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3、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资质(如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
二、推介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公司三证;
2、推介产品制造商三证;
3、产品有效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4、产品彩页;
5、提供的产品同型号规格用户名单(二甲及以上、不少于3家)以及相应的发票或销售清单;
6、 样品。
注:除样品外,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原章。
三、 推介目录:
1、化学换肤护理包(果酸、水杨酸等)
2、显微针(9针)
3、皮肤修复敷料(医用面膜)
4、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凝胶
5、注射用胶原蛋白
四、推介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12:00。
五、咨询电话:章女士18055693226
程女士13966935200
联系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高界路 652号太湖县中医院东区五楼设备科
六、其他:如不能现场推介,请将所有推介资料及样品于截止时间前快递至医院设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太湖县中医院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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