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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中医院高分子石膏夹板等耗材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09:20:22 药械科 浏览:20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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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中医院拟院内比选采购高分子石膏夹板等耗材,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限价及技术参数

名称

单位

规格

货物需求

骨科高分子石膏夹板(玻璃纤维)

7.5*30cm

10*40cm

12.5*75cm

1、提供各规格样品;2、提供医保码,安庆地区可收费。

眼科烫熨治疗贴

一对/片

1、25℃温度条件下温度达40-60℃,持续时间不少于24min;2、提供样品;3、提供医保码,安庆地区可收费。

眼科医用冷疗贴

一对/片

提供样品

 

 

 

 

 

 

 

 

 

三、成交原则

(一) 本次比选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以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样品、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付款方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完成期等)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1)样品评审

评标小组首先依次评审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若样品被评审认可通过,则进行下一步比选响应文件评审。

(2)比选响应文件评审

评标小组现场开启通过样品评审的供应商的比选价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评审通过后,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后,若发现第一成交候选人不能履行质量和服务承诺的话,取消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做为供应商。

(二)若供应商在中标后不能按时履行质量和服务承诺,则一年内禁止其参与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及耗材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2、具有通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体要求:

1、采购范围:上述耗材采购、配送、售后。

本次耗材采购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后,新的供应商产生前延续此合同。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采购周期内一切产品如遇国家、省、市带量采购的,均执行国家、省、市带量采购,采购期自动终止。配送期内采购人对供货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则合同有效,若考核不合格则中止合同。供货期限内,如中标产品市场价格上调,此次招标价格不予调整,供货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如中标产品市场价格下调,此次招标价格按其产品市场价格下调幅度同比例下调,如中标人无法降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付款方式:自耗材开具发票且验收入库后六个月付款。

3、交货时间:自接到医院采购计划后供货期≤7个日历天,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需2小时送达。      

4、交货地点:太湖县中医院或者医院指定地点

六、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时前递交以下材料(可以邮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包括医疗器械名称、型号、产地、报价、注册证号、可收费耗材必须标明医保码、省平台流水号(如有);

(3)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如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消毒卫生产品,需提供消毒卫生产品安全评价报告;非医疗器械,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

(4)售后承诺。

5)样品。评审结束后可快递到付至指定地点;无样品则投标无效

注:以上5条缺任何一项则标书无效

标书按以上顺序要求装订成册,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标书一式两份。

样品与报价分开包装。报价文件密封递交(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具体名称),密封口加盖投标商家公章原章(可以邮寄,但须保障在规定时间内交到设备科)。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0556-4185039 13966935200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高界路652号太湖县中医院二区五楼设备科 

                                    

                                      太湖县中医院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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