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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中医院零星办公用品询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4:57:45 办公室 浏览:5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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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服务供应商:

根据医院运营需要,拟对零星办公用品进行公开询价采购。为确定符合需求的产品及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太湖县中医院零星办公用品询价招标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的零星办公用品用于医院日常运营及临床配套,具体办公用品品类、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详见《太湖县中医院零星办公用品采购清单》。在合同供货期内,针对标外的材料,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将优先由供货单位负责提供。目录清单外的产品价格不高于当月淘宝天猫超市、淘宝品牌官方店和徽采云销售价格。

(三)供应模式:供应商须配合医院实现零星办公用品“零”库存管理,严格按照医院物资管理人员发出的供货通知,及时、准确送货上门,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医院要求。院方将安排专人全程监督供应商的服务流程、供货时效及产品质量,保障临床科室物资供应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采购物资(含办公、后勤类)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具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近1年内有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涉及强制认证的产品(如办公电器、消防器材等),须提供3C认证、QS/SC认证等相关认证证书。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要求: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限。

三、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须按医院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制(含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含运费、配送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一经报价,不得擅自更改。

(二)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5时00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院方将不予受理,且不退还任何报价资料。

(三)递交地点:太湖县中医院综合楼五楼院长助理室

(四)报名及资料提交: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留存原件备查):

  • 参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 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 按医院统一格式填写的报价表(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4月16日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太湖县中医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三)其他说明:投标人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公章。开标过程将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物资管理部门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合同期限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期限:1+1+1年(合同签订后履行1年,经医院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两次,每次续签期限1年,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二)供货及结算:供货商按医院物资管理部门的需求供货。按月据实结算费用,每月5日前核对上月供货金额,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通过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付款。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报价按总折扣率(单位:%),折扣率精确到个位(如报价为95%、90%、88%,不允许小数折扣,且折扣率不得高于100%),折扣率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现场二次报价,折扣率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采购流程,以公开询价招标的方式进行,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2. 供货时效要求:除医院特殊紧急需求另行通知外,一笔订单从医院下达下单通知到供应商配货完成、送货上门并签收,须在2小时内完成,逾期未送达的,医院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 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所供物资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医院明确的规格要求,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医院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完成退换货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 供应商应综合考虑自身供货能力、运输成本、售后服务等因素,合理报价,一旦成交,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报价、拒绝供货或降低服务质量,否则医院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 本项目评标推荐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按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放弃中标资格;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导致无法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情形。

6. 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不适用中标候选人顺延规则,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

  1.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 本次询价招标不收取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印       联系电话:18175361983

联系地址:太湖县中医院综合楼五楼院长助理室

 

                                                                                太湖县中医院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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