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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事业单位201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和2014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5 09:14:58 浏览:21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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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人社秘〔20145

 

关于做好全县事业单位2013年度工作人员

考核和2014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201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和2014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13388号)要求,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201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和2014年度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考核工作

2013年度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10号)有关规定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考核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结果以及有关事项组织实施。

(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几点要求

1.单位参与年度考核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每3年确定申报1人;考核人数3人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每2年确定申报1人;参与考核人数超过3人的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控制申报优秀等次人数,超比例不予确认。

2.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于20148月底以前完成,915前将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全县其他事业单位2013年度考核工作务必于2014310日以前完成,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审核备案。

3.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未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附事实说明材料。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正式文件)、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工作总结;

2.符合申报考核优秀比例20%条件的单位,由单位填报《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受表彰的文件等复印件,经人社部门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

3.《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附件3);

4.《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册》(附件4);

5、《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附件5)及实事说明材料;

6.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人员填报《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6);

7.考核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有关考核所用表格及文件请登录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关于2014年度统计工作

201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72号)和市人社局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2013年度统计年报工作,为确保统计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相关软件请登录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及相关资料,并对照事业单位人事统计系统的有关说明自行安装使用。

2.2014年度统计系统操作的相关要求与2013年度统计工作相同。安装系统后,点击升级包升级统计系统,结构接收使用“事业单位人员PS_2014.rpk”结构包,然后按统计表格和要求进行单位所属人员的年度统计。

3.统计对象含各部门(单位)的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的在职在(超)编人员、单位自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本年度退休人员等。

4.各部门(单位)汇总后,将有关报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和数据上报电子版(RDT文件),请各部门汇总后,务必于2014124前报行政服务中心县人社局窗口,以便按时上报市人社局汇总。

联系科室:县人社局事业股

联系电话05564180843,4184009

电子邮箱1334632343@qq.com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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