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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联合调研组赴亳州市 阜阳市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8-05-21 17:55:56 吴婷 浏览:31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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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19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和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赴亳州市、阜阳市开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立法调研。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董明培,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陈一胜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和医药企业,了解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情况。与两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就区域中医药改革发展交换意见,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集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社会公众对中医药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董明培指出,自2001年《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颁布以来,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进入了依法推进的快车道,亳州市和阜阳市是其中典型的见证和缩影。两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在坚持中西医并重、贯彻《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亳州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态丰富、发展快速,中医药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贡献度较高;阜阳市在医改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支持民营中医机构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创新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对于立法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从全省情况看,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供给和利用快速增长,《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发挥了较好的保障作用。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徽作为中医药资源大省,还处于打造中医药强省的进程中,中医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供给侧结构性问题等依然突出,中医药五大资源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六位一体综合发展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与民众的期待和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诸多关键问题和共性问题,需要抓住《安徽省中医药条例》修订的契机予以破解。

    董明培强调,在条例的修改中要重点把握好4个方面。第一要把握好上位法的精神要义,作为地方性立法的法定原则。要认真研读、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精神实质,以此为依据指导立法。第二要把握好健康中国的政策导向。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条例修改中要充分考虑中医药要在健康中国战略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怎么发挥作用,实现借力健康中国、助力健康中国的统一,加快安徽中医药发展,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第三要把握好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立法要体现人民群众意志,不能忘记这个初心。而体现广大群众意志,必须要准确把握新时期老百姓对中医药有什么需求,政府和社会对中医药有什么希望和要求。第四要把握好安徽中医药的省情实际,我省条例要有安徽中医药的特色、具有时代的特征,要立足于把安徽中医药资源的优势转化为产业和服务的优势。

    关于做好下一步立法调研工作,董明培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真总结以往中医药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包括上位政策和已经出台的依据性文件,把这些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加以固化。二是认真分析新时期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使中医药发展更加适应新时期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以需求导向满足健康安徽建设的需要。三是精准梳理中医药发展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寻找破解的路径和办法,作为立法中的问题导向。四是深入剖析中医药发展的制度短板,通过破解制度短板为中医药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解决中医药发展要素支撑的保障问题。(杜鹏程)

                                                                                 (转自安徽省卫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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