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出台《关于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激励机制激发公共卫生活力的指导意见》,面向全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实施“五个激励机制”,激发公共卫生活力,提升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一是奖励基金激励机制。设立公共卫生服务奖励基金,市辖三区基金额度不低于每年20万元,濉溪县不低于50万元,用于奖励辖区内做出优异成绩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
二是经费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激励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成效等要素,综合评比,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是人才储备金激励机制。按照《淮北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人才予以申报,享受相应的储备金标准,激发高层次人才在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创新创业。
四是能力提升激励机制。表彰在国家、省、市等各项技能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团队和个人,并择优推荐申报全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是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对在迎接国家、省重点公共卫生工作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及创新举措在全国、全省推广,或作经验交流的,在考核评比中予以重点倾斜。对年度考核全省垫底、被省级通报批评的,在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董莉丽 刘志明)
(转自安徽省卫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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